企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信行为

发布时间:2025-08-06   点击率:0次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信行为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廊坊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 


廊发改公价〔2024〕213号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转发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对未按
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失信行为认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税务局、审批局、残疾人联合会,廊坊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科创局、财政局、税务局、审批局,临空经济区(廊坊)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外市驻廊各单位: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信行为认定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4〕68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廊坊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廊坊市税务局         廊坊市行政审批局

廊坊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23


下载查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对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拒缴少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信行为认定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4〕680号) 


原文链接:https://fgw.lf.gov.cn/Item/627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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