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与缴费指南
发布时间:2025-08-21 点击率:1001次一、申报时间
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的时限,以当年税务和残联部门发布的通告为准。如 2024 年申报 2023 年度保障金的时间为 8 月 15 日至 10 月 31 日 。一般情况下,可关注每年 7 - 10 月期间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通知 。
二、申报流程
1. 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
◦ 天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核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本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情况 。
◦ 具体申报方式及所需材料,可前往当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或关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申报指引。一般来说,需提供残疾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以及残疾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用以证明残疾职工的就业真实性 。
1. 残保金申报
◦ 电子税务局申报:
▪ 进入申报界面: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有两种方式可进入残保金申报页面。其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功能菜单;其二,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关键字进行搜索 。
▪ 确认申报信息:需确认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预填数据是否正确 。“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该预填数据取自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 “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 中的 “从业人数”,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用工情况进行修改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由系统根据残联交换的数据预填,且不可自行修改。若申报时发现此数据与实际不符,用人单位应前往残联审核部门进行安置残疾人数确认 。确认数据无误或修改完成后,点击 “提交申报” 。
▪ 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跳转至申报结果反馈页面。可点击 “立即缴款” 自动跳转至缴款环节,完成申报缴款 。
◦ 办税服务厅申报:用人单位也可前往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办税服务厅,领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手工填写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后,提交给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申报 。
三、缴费方式
1. 电子税务局缴费:在电子税务局完成残保金申报后,系统会提供多种电子缴税方式供用人单位选择。如已签订三方协议的用人单位,可选择三方协议扣款,系统将自动从绑定账户中扣除相应款项;也可选择银联在线支付等方式,按照系统提示输入支付信息完成缴费 。缴费成功后,可在电子税务局实时查询缴费结果 。
2. 办税服务厅缴费:若选择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申报完成后,可通过现金、银行卡刷卡等方式当场缴纳残保金 。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会为用人单位开具相应的缴费凭证 。
四、计算方法
残保金年缴纳额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1.5%-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内,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平均人数,按照全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 12 计算。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指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实际安排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就业人数,需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 。不满 1 年的按月计算 。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
五、减免政策
1. 分档减缴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到本市规定就业比例 1.5% 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 1% 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 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 小微企业免征:在职职工人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六、注意事项
1. 信息准确性:用人单位对申报的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提供虚假信息的,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处罚 。
2. 按时申报缴纳:务必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完成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及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 。逾期未申报或缴纳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 。
3. 数据异议处理:若用人单位对电子税务局展示的应缴残保金数据有异议,特别是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与实际不符时,应及时前往残联审核部门进行数据核实与确认 。如涉及其他数据修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流程进行处理 。
4. 政策关注:残保金相关政策可能随时间调整,用人单位应密切关注天津市财政局、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确保申报与缴费工作符合政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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