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政策,残保金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5-04-12   点击率:0次

残保金年缴纳额的计算公式为:(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具体如下:


  • 确定各项数据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3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同地区规定的比例不同,一般为 1.5% 或 1.6% 等,如北京市为 1.7%,成都市为 1.6%,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2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另外,用人单位安排 1 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 至 2 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3 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 2 名残疾人就业计算4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 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 2 倍计征,各地对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2

  • 考虑优惠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50% 缴纳残保金;比例在 1% 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 90% 缴纳。在职职工人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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