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文:小微企业残保金免征政策延续至 2027 年

发布时间:2025-06-02   点击率:0次

为进一步推动小微企业发展,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财政部发布重要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优惠政策。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在职职工人数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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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延续性政策为众多小微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好。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无需再为残保金支出担忧,能够将更多资金投入到企业运营、发展与创新中,有效缓解资金压力,助力企业轻装上阵。例如,一家原本在职职工 25 人的小型商贸企业,按照以往标准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残保金,而政策延续后,企业每年可节省一笔可观的费用,可用于拓展业务渠道、升级办公设备等,增强企业竞争力。


此前,财政部于 2019 年发布的《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98 号)对残保金征收政策进行了重要调整。此次公告是对相关优惠政策的延续,进一步彰显了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决心,稳定市场预期,激发小微企业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符合本次公告规定减免条件,但在政策发布前已缴费的企业,可按规定办理退费。企业可及时关注当地税务部门或相关机构发布的具体退费流程指引,准备好所需材料,依规申请退费,确保自身权益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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